裸男爬車頂被帶回派出所又襲警 被判拘役30日
熊姓裸男被帶回警局又襲警,遭北院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27歲熊男全裸爬到貨車車頂,被員警帶回偵訊並提供可供遮蔽的衣物,熊男卻趁隙落跑並攻擊員警。台北地院審結,依妨害公務罪判熊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3月9日下午,熊男跑到台北市信義區永吉國中附近,全裸爬到貨車頂上,遭民眾報警處理,熊男被帶回到派出所後,趁員警尋找衣物之際企圖落跑,當下雖被一名員警拉住手部,熊男仍徒手攻擊員警臉部,被檢方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
北院審酌熊男認罪,以及本案所造成的社會危害等一切情狀,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