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鐘被開3張罰單 議員指檢舉達人分批檢舉擾民
台南一名騎士於今年2月27日下午4點54分,在永康區大灣路,被警方以「未在規定車道行駛」開出3張罰單。(市議員陳秋宏提供)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議員陳秋宏今天質詢出示一名機車騎士因違規行駛快車道,在1分鐘內被警方連開3張罰單,質疑檢舉達人分好幾天、分批檢舉,警方不察同一違規行為,在1分鐘內連開3張罰單,造成擾民。
陳秋宏表示,該名騎士於今年2月27日下午4點54分,在台南永康區大灣路騎行在快車道上,被警方以「未在規定車道行駛」開出3張罰單,時間全都在下午4點54分的同一時間內,違規行為也一樣,每張罰600元。
陳秋宏表示,類似行為,警方的電腦系統是否有一套相關的審核機制,避免檢舉達人將同時間、同地點為的違規事件,利用不同時間檢舉,例如分好幾天或分批次提出檢舉而造成擾民。
警察局長方仰寧表示,目前電腦系統有針對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和同一車牌,是有攔查的警示機制,電腦系統會顯現出「已經告發了」,但是目前時間只管制到「分」,但檢舉達人比較厲害,會以「秒」來檢舉,造成不同時間的錯覺。
警方說明,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除了透過電腦系統機制篩選有疑義的罰單外,也會以人工方式來雙重把關,只能儘量來剔除有問題的罰單,以避免民怨,而該案經申訴後已撤銷另2張罰單,只罰1張。另外,警政署也擬透過修法建議在6分鐘內的違規為不連續處罰,以解決類似的問題。
台南一名騎士於今年2月27日下午4點54分,在永康區大灣路,被警方以「未在規定車道行駛」開出3張罰單。(市議員陳秋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