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無罩街頭互毆 花蓮吉安警依法嚴辦
花蓮縣簡姓與陳姓男子2人因細故在戶外吵架攜帶刀械並互毆,由於三級警戒期間2人都沒有戴口罩,今天先被警方函報花蓮縣政府裁罰。(吉安警分局提供)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縣簡姓與陳姓男子2二人因細故先在電話中發生口角,並相約談判衍生互毆,造成簡男頭部撕裂傷送醫,轄區吉安警分局獲報後迅速到場,把年約26歲的陳男帶回詢問,由於三級警戒期間2人在戶外打架都沒有戴口罩,今天先被警方函報花蓮縣政府裁罰。
吉安警分局指出,年約24歲的簡姓男子與年約26歲的陳姓男子因一言不合相約談判,昨天上午7點左右,二人約在吉安鄉南山一街附近碰面,隨即在街頭追逐互毆,雙方皆有受傷,警方獲報到場後先把頭部撕裂傷的簡男送醫,同時將陳男帶回詢問,雙方都表示將提出傷害告訴。
警方指出,現場同時查扣無照魚槍、小刀、鐵製手電筒各一把,全案將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等罪嫌偵辦,由於2人於室外都未依規定戴上口罩,明顯違反全國三級警戒防疫措施,警方今天另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函報花蓮縣衛生局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