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公司宣稱產品具保健功效遭訴 老闆與公司均無罪
惠生研公司被控未經核准,擅自在廣告、販售食品,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罪嫌起訴公司與負責人,士院審理後判決無罪。(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惠生研生物科技公司被控未經核准擅自廣告、販售「Inseed好欣情乳酸菌粉劑食品」,並宣稱食品具保健功效,公司與蔡姓負責人均被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罪嫌起訴。案經士林地院審理,今年3月判決無罪。
起訴指出,惠生研公司未依健康食品管理法,向衛生福利部將「Inseed好欣情乳酸菌粉劑食品」申請查驗登記為健康食品,便意圖營利並在食品說明書中宣稱具「腸道保健」、「代謝症候群」「神經心理調節」、「免疫調節」等特定保健功效。
蔡姓負責人在審理時承認該食品內所附說明單張、小卡上確實載入文字,並佐以腸道、人體體型等圖示,同時未申請查驗登記為健康食品,但相關說明並非針對該食品進行廣告或標示,單純說明服用益生菌的好處。
士院審理後認為,依衛福部2014年12月26日公告的健康食品管理法所指保健功效項目為:護肝、抗疲勞、調節血脂、調節血糖、免疫調節、骨質保健、牙齒保健、延緩衰老、促進鐵吸收、胃腸功能改善、輔助調節血壓、不易形成體脂肪、輔助調整過敏體質等。
而該食品中僅有「免疫調節」符合衛福部公告的健康功效,其餘「腸道保建」、「代謝症候群」、「神經心理調節」等文字,或佐以腸道、人體體型等圖示,均非健康食品管理所規範的保健事項,因此,即使在說明上標示也不違法。
士院再細譯食品說明書後指出,該食品標示「免疫調節」是在介紹益生菌不同菌數的功能,以及研發益生菌的歷程或是各代益生菌的功效,並未直接標示或廣告該食品具「免疫調節」的保健功效。
再者,依該食品外包裝盒所標示的文字,足以證明標示或廣告功效為「幫助入睡」、「心情輕鬆愉快」,並非「免疫調節」,因此,即便說明書上有「免疫調節」字樣,但依上下文脈絡並不會使消費者誤認有「免疫調節」功效,判蔡姓負責人與惠生研公司均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