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升溫!士檢暫緩開庭或傳當事人到案執行
武漢肺炎疫情升溫,士林地檢署指出,至28日止暫緩傳喚當事人出庭及到案執行,已排定的庭期及到案期日,除案件具急迫與時效性外,原則上均予取消。(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於雙北地區正式提升至第三級,司法院15日正式宣布雙北與基隆共10所法院即日起停止開庭,期限到28日止,至於法務部轄下士林地檢署今也正式透過新聞稿指出,至28日止暫緩傳喚當事人出庭及到案執行,已排定的庭期及到案期日,除案件具急迫與時效性外,原則上均予取消。
士檢指出,本於防疫優先原則,避免當事人在徒奔波及人犯提解往返,增加染疫及疫情擴散的風險,自即日起至5月28日,暫緩傳喚當事人出庭及到案執行,至於已排定的庭期及到案期日,除非案件具急迫與時效性外,原則上均予取消,但其餘業務仍正常進行。
士檢也提醒,已收受傳喚通知應出庭與到案執行的民眾,若有疑慮,請於上班時間致電承辦股人員(士檢總機:02-28331911)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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