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初審通過》擴大吹哨者保護 遏止秋後算帳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審查「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列席。(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吳仁捷、李文馨/綜合報導〕「消防法修正草案」昨天初審通過。內政部消防署鼓勵吹哨者勇於檢舉不法,在草案中將揭弊者範圍,擴大為儲放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等高危險工廠內的所有工作者,並明定地方政府應提撥罰鍰總金額一定比例做為獎金;消防署表示,有鑑於屏東明揚工廠大火釀成消防員、民眾嚴重傷亡,因此積極推動修法,希望透過吹哨者監督,遏止不肖業者惡行,營造符合公安、保障人命安全的工作場域。
明定應提撥吹哨獎金
另為防業者、主管秋後算帳,不當解雇或調動吹哨者,經朝野立委協商,也增訂對舉發人所為的解僱、調職行為不生效力,保障吹哨者權益。
消防等政府跨部門分析去年明揚大火造成十死一一○傷重大事故原因,認為明揚公司違規儲放至少三公噸「二叔丁基過氧環己烷」有機過氧化物,超過管制量卅倍以上,且救災第一時間刻意隱瞞堆置量與足夠資訊,也沒及時疏散員工。
消防署綜合企劃組表示,現行安檢人力有限,但使用危險化學物品、高壓氣體為主要原料的高危險工廠存量隨時變化,故亟待內部吹哨者挺身而出,補足官方監督欠缺的關鍵第三眼。為鼓勵吹哨,草案將原本條文「得」提供吹哨者獎勵金,改為「應」提供;以縣市執行實務為例,若工廠儲放危險化學物品等情違法,最高可處三百萬元罰鍰,且可連續處罰,依慣例提撥百分之十做為吹哨獎金,即可讓吹哨者「有感」而勇於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