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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10多年 玉米濃湯摻迷藥給好友喝趁機性侵

沈男涉將FM2摻入玉米濃湯,交給A女食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林宜樟攝)

沈男涉將FM2摻入玉米濃湯,交給A女食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林宜樟攝)

2021/05/05 09:20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沈姓男子與從國小認識的A女往來10多年,A女還將沈男視為知心好友,但沈男卻涉嫌在2019年11月24日晚上,趁A女心情鬱悶,約他聊天解悶時,將迷藥摻入他買來的湯中,交給A女食用;A女喝下玉米濃湯後,意識模糊,但記得沈男對他性侵,隔天到醫院檢驗,發現體內有藥物成分殘留,報警提告,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日前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處沈男有期徒刑7年6個月,可上訴。

經查,A女當天晚上8點多因心情不佳,用臉書聯絡沈男邀他到租屋處聊天,沈男晚上10點多買速食到場,2人各喝一杯湯。A女一開始覺得湯有苦味,但沈男稱另一杯也有苦味,A女因而喝下,晚上A女因藥效發作,意識模糊,沈男先載同在租屋處的A女友人回家,又折返A女租屋處,25日凌晨對A女口交。

A女醒來後,發現前夜記憶喪失,但記得沈男對她口交,到醫院抽血檢驗,驗出藥物代謝物,因此報警。

偵訊時,沈男坦承跟A女從小認識,當晚有買湯,食用後將垃圾都帶走,但否認使用藥劑及強制性交;沈男辯護人稱,此案是A女臨時主動邀約,A女友人後來有到場,A女並未告知友人玉米濃湯有苦味,而A女的LINE對話多次提及心情阿雜等悲觀內容,不能排除是自行服用藥物,且A女身上並無跟沈男有關跡證。

A女說,與沈男認識10年,沈男曾向她表白,但她婉拒,後來沈男仍時常關心她,她覺得很感謝,是很好的朋友,很夠義氣。當晚因心情不好聯絡見面,問他工作意見,晚上11點多昏沉想睡,感覺沈男對她口交,還要脫衣服,她有反抗,後來就沒有意識;隔天下午跟朋友聊到此事,朋友陪她到嘉義基督教醫院抽血驗尿檢驗。

A女偵訊時說,以前沈男買食物來垃圾都不帶走,這次卻把速食的垃圾都帶走,她認為沈男違反意願對她口交,因此提出強制性交告訴。

法院認為,A女的供述前後相符無矛盾,若非親身經歷,難以杜撰,且當時也另有心儀對象,應不會甘冒玷污自身名節編織被害情節,使個人隱私遭外人評論。而A女友人證詞也與A女所述相符合,醫院確實檢驗出A女尿液有藥物成分,而A女在案發後,有創傷反映,經諮商師晤談,且到身心診所就診後,發現此案造成她有非特定焦慮症、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等症狀。

法院認為,證據顯示沈男主動提及要幫A女買食物,邀約到購買長達2小時,有時間預謀下藥,雖然A女身體各部位並無沈男跡證,然而法院認為,沈男以藥物讓A女意識不清,未遭強力反抗,無跡證本屬正常。

法院認為,被告所為已犯刑法第222條第一項第四款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被告為滿足性慾,利用A女對其信任,進行強制性交行為,侵害其身體自主權,身心受創,犯後未坦然面對己身犯行,也無和解,處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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