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林榮基遭潑漆 二審刑期加重理由曝光
香港「銅鑼灣」書店創辦人林榮基。(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知名的香港「銅鑼灣」書店創辦人林榮基,去年4月遭男子鄭啟龍等3人潑紅漆,一審依傷害等4罪輕判鄭4月、曾姓兄弟各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今以本案之後發生類似潑漆案件,已對台灣社會自由民主精神、善良風氣,造成不良影響等四大理由,加重刑責,改判林8月、動手潑灑的曾士峰判7月徒刑,2人均不得易科罰金,拍攝潑紅漆過程的曾士晟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還可上訴。
高院判決指出,雖案發至今已一年,受此案影響,林當庭陳述仍會害怕,擔心被人跟蹤及自身的人身安全,辯護律師主張一審僅判3至4月,均可易科罰金,對被害人不公平;再者,鄭等3人在北市街頭,光天化日之下犯案,應予非難。
高院也認定,林榮基原本是香港地區「銅鑼灣」書店經營者,在國際上已有相當知名度,欲在台經營「銅鑼灣」書店,有其特殊意義,鄭等人竟以暴力方式侮辱、傷害林,且辯護律師指出,本案之後發生類似潑漆案件,已對台灣社會自由民主精神、善良風氣,造成不良影響,加上檢察官上訴指出,一審僅判決被告等人3月、4月,違反罪刑相當原則,為有理由,今因此加重鄭3人刑責。
被害人林榮基、被告鄭啟龍、曾姓兄弟等人,今上午均未出庭聆判,無法得知他們對判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