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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媒介性交易 55歲女大方稱:「我是在賣的!」逆轉獲不起訴

警方查獲55歲吳姓女子涉嫌媒介性交易送辦,但吳女應訊向檢察官稱:「我是在賣的!」加上警方蒐證錄音不完備,桃檢今將吳女以不起訴處分。(記者余瑞仁攝)

警方查獲55歲吳姓女子涉嫌媒介性交易送辦,但吳女應訊向檢察官稱:「我是在賣的!」加上警方蒐證錄音不完備,桃檢今將吳女以不起訴處分。(記者余瑞仁攝)

2021/04/06 16:22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平鎮警分局員警喬裝嫖客,在平鎮區中原路一處私娼寮內,查獲55歲吳姓女子涉嫌媒介陳姓女子以每次800元性交易送辦;桃園地檢署調查時,吳女應訊否認媒介性交易,還大方稱:「我是在賣的!」加上因警方蒐證錄音不清晰,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證明吳女媒介性交易,今偵結將吳女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平鎮警分局員警去年8月5日下午喬裝嫖客在轄區查察私娼,發現吳女與另名陳女在娼館屋內,上前對陳女詢問價錢怎麼算?陳女回稱「800」,喬裝警又問「啊、只有一個喔,多久」?陳女回稱「對啊,30分鐘」,警方當下亮出身分逮捕吳女及等候性交易的陳女,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嫌將吳女移送桃檢偵辦,陳女另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檢察官調查時,吳女應訊指稱警方前來查緝時,她一直在旁邊玩手機,等到員警問價錢及時間,她才搭腔,更稱自己是交了200元就可以待在那邊等候客人,大方承認「我是在賣的」!

對此,檢方檢視員警蒐證錄音,發現女性聲音無法辨識是誰說話,更無法辨認對談內容,認定吳女媒介賣淫的證據不足,偵結將吳女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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