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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A走客戶近3億 北檢起訴神鬼理專求刑10年

台新銀行理專周勵宏(左)10年內A走客戶3億存款,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銀行法之特別背信及洗錢等罪,將周男及協助周洗錢的2名共犯起訴。(資料照)

台新銀行理專周勵宏(左)10年內A走客戶3億存款,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銀行法之特別背信及洗錢等罪,將周男及協助周洗錢的2名共犯起訴。(資料照)

2021/03/12 11:11

首次上稿:10:06
更新時間:11:11(更新案情細節)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時任台新銀行中和分行理專周勵宏,被控利用信任關係,10年間侵吞客戶2.8億多元,直到客戶發現水單有異向台新查詢,周男才被揭發;周男到案後被羈押,台北地檢署考量周男犯後想脫產及逃亡,今依違反銀行法之特別背信及洗錢等罪,將周男及提供帳戶幫周男洗錢的周男胞妹周承蓁、友人黃俊閎等3人犯訴,建請法院對周男從重判10年以上徒刑。

周男因投資期貨失利,已將客戶的錢花用殆盡,其中有部分的錢,被他拿去酒店消費及提供給女友花費。據悉,周男被台新銀行查帳後,隨即於去年11月11日,緊急將名下二手車市值仍要200多萬元的保時捷跑車賣掉,被檢方認定有脫產及逃亡之虞,據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警調查,周男任職台新銀行財務理專長達10年,長期負責經營VIP級客戶,自2009年1月9日開始藉推銷金融商品或宣稱能私下協助客戶投資,以方便作業為由,要求客戶在多張空白出款的表單上用印或簽名,再將帳戶內的存款匯至自己弟妹及好友帳戶,製造資金斷點後才匯回自己帳戶。

檢警調查,周男利用老客戶對他的信任,陸續挪用6名客戶的存款進行私人投資;其中,陳姓VIP顧客1人就被挪用2億5506萬8525元,損失最為慘重;林姓客戶一家3人分別被挪用200萬元、620萬元及1757萬5700元;另外,龔姓及張姓客戶則分別被挪用173萬元及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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