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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假案真A錢 基隆2貪警1車手收押禁見

基隆地方法院裁定2貪警1車手共3人收押禁見。(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方法院裁定2貪警1車手共3人收押禁見。(記者吳昇儒攝)

2021/02/07 22:06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警員黃民欣、張晉維因涉嫌辦假案A走贓款,與黃姓車手的上游發生糾紛,黃員被打還遭押走,案件因而曝光。警局立刻嚴辦並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將2人送辦;並將涉案車手也一併送辦。基隆地檢署認為3人分別涉犯重罪有逃亡、串供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基隆地院今日晚間召開羈押庭,裁定2警1車手收押禁見。

此案緣起於基隆市警二分局前日晚間接獲通報指出,轄內有民眾鬥毆情形,其中一人遭押走,警方立刻展開調查。

警方追查發現,被押走的黃員4日與張員向江姓男子商借雙B名車假辦案,等黃姓車手臨櫃領出贓款120萬元後,再以車手持有K他命為由,將人交給其他分局偵辦,二人直接拿走贓款。

黃男被裁罰獲釋後,向賴姓上游反映,事後發現是兩名員警涉局詐財,便由出借車輛的江男出面約黃員及賴男人馬見面。

黃員當場否認取走款項,卻遭人毆打,雖表明自己是警察,但因休假沒有證件證明,反被押走。

附近民眾看見雙方有肢體衝突,趕緊報案,警方立刻聯繫賴男,要他把同事送回警所,但涉案的張員則被供出。

基隆市警察局長林炎田聞訊,立刻趕赴警所,漏夜掌握兩員涉案情形,痛批二員竟利用休假辦假案還涉嫌貪污,立即免職並移送法辦。

警詢後,將黃、張二員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另涉案的黃姓車手則涉及詐欺、侵占等罪嫌,也一併被函送法辦。

基隆地檢署偵訊後,認定3人有串證、逃亡及涉及重罪之虞,依法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今日晚間法院召開羈押庭,裁定3人收押禁見。

基隆地方法院裁定2貪警1車手共3人收押禁見(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方法院裁定2貪警1車手共3人收押禁見(記者吳昇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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