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廟法師性侵女住持 媽媽同居人撂人動私刑
宮廟法師性侵女住持,媽媽同居人撂人動私刑被告,桃園地院法官依傷害、強制罪,判處他應執行拘役50天。(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48歲徐姓法師,4年前涉及毆打並性侵旗下宮廟19歲女住持,女子媽媽接到求救電話,找同居人幫忙撂來5名男子到宮廟,把徐男打到頭破血流,並逼他簽下切結書,徐男被依強制性交等罪送辦,打人的一方也被控告傷害及強制罪,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判處女住持母親的同居人拘役50天。
徐男被控性侵部分,一、二審都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4年徒刑,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民事部分則須賠償被害女子80萬元確定。
徐男在高雄、南投、桃園多處經營宮廟,受害女子與媽媽到南投參加徐男舉辦的法會,之後女子便跟著徐男參與宮廟事務,並被委任桃園宮廟住持。
女子指控,其後徐男懷疑她在外結識男子、荒廢廟務,以此理由解除她的職務,案發當天她返回宮廟參加活動並過夜,徐男竟闖入房間性侵她,她不斷反抗又遭毆打、恫嚇,徐男甚至恐嚇要對家人下符,最後她躲到廁所至隔天凌晨,並以電話向媽媽求救。
女子媽媽得知後,與同居人及5名男子到宮廟尋人,盛怒之下,帶頭者要5人持塑膠椅、鐵椅毆打徐男,造成他頭部、嘴唇、眼眶、四肢多處受傷,還要求徐男簽下「切結書」,徐男事後驗傷提告。
女住持母親的同居人否認犯行,辯稱徐男的傷是圍觀、義憤群眾所為,並非他所指使,他也沒有出手,而切結書是徐男自願簽下,他也沒有強迫;不過,法官從現場證人證詞,認為他說詞卸責、不足採信,審結依傷害、強制罪分別判處拘役40、20天,共應執行50天,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