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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好心男貼文撿到錢 金額曝光秒遭冒領

民眾撿到錢,經常貼文臉書尋找遺失物主。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翻攝臉書社團和美小鎮)

民眾撿到錢,經常貼文臉書尋找遺失物主。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翻攝臉書社團和美小鎮)

2021/02/26 16:34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臉書社團成公眾傳播管道,不少民眾貼文尋找遺失物主,不過多「這個動作」卻容易成為不肖人士掌握犯罪的機會,彰化有一陳姓民眾,日前在路上撿到一個裝有鈔票的塑膠袋,他趕緊拍下貼文,並描述裝有4500元現金,請遺失民眾前往派出所認領,結果引來塗姓男子覬覦,冒充失主盜領,警員見其描述金額、證物外觀正確,不疑有他歸還,結果真正失主來認領才知受騙,趕緊循線逮捕塗男,並依詐欺取財罪法辦,彰化地院判處塗男拘役10日。

判決書指出,塗男(32歲)去年9月22日10點多在臉書社團「和美小鎮」,看到陳姓民眾在社團貼文,拾得裝有新台幣4500元的塑膠袋,並送往和美派出所,請失主儘速出面認領等,塗男於前往派出所,對邱姓警員謊稱為塑膠袋失主認領,由於塑膠袋內沒證件可證明失主,邱姓警員見塗男描述遺失物內容屬實,於是讓塗男領回,不久真正的失主柯女也來派出所認領,才知被冒領,4500元二度遺失,員警趕緊循線抓人。

塗男到案後坦承不諱,並將4500元還給失主達成和解。彰化地院審理,認為塗男謊稱失主,向員警詐得遺失物,已經侵害警員的管領權,也侵害真正失主所有權,屬詐欺取財罪行。

法官審酌,塗男有竊盜、詐欺前科,分別經緩起訴處分,卻未能悔改記取教訓,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及守法觀念,惟犯後被告坦承犯行,並歸還4500元及達成和解,判處拘役10天。

「遺失物貼文簡單描述即可!」對此警方指出,派出所常見民眾撿到皮包、金錢或是價值昂貴手機等,熱心民眾為讓失主儘速認領,拍照後就上傳貼文,有些甚至詳細介紹遺失時間、地點或是內容物,雖然仔細卻也不經意暴露了遺失物的辨別度,手機、皮包還有證件或是本人解鎖可辨別,但是現金就難以區別,若不察,就可能被冒領,不過警方也呼籲民眾勿貪心,冒領者身分很容易就被警方鎖定逮捕,還得吃上官司,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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