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林榮基潑漆 3嫌遭判刑再被求償300萬元
林榮基對3名分別策畫或潑漆的嫌犯鄭啟龍、曾士晟與曾士峰,連帶求償300萬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男子鄭啟龍自稱不滿香港銅鑼灣書店負責人林榮基在台宣揚香港理念,去年4月21日找來曾士晟與曾士峰兩兄弟對林榮基潑漆。台北地院民事庭今就求償300萬元部分首度開庭,林榮基的律師強調,潑漆一事對被迫從香港遷到台灣的林榮基來說是一種迫害,因此請求判賠金額高於一般不理性暴力案件;法官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3月25日宣判。
全案源於去年4月21日早上8點45分至9點間,3嫌尾隨林榮基一路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的早餐店,並趁林榮基坐下喝咖啡時,持裝有紅漆的飲料杯朝林潑灑,導致林榮基頭部、胸部及手臂等多處沾染大片紅漬。
北院刑事庭考量3嫌已承認犯行並當庭道歉,依傷害、強制、公然侮辱、毀損等罪,分別判鄭啟龍4月徒刑、曾士晟與曾士峰各3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此外,3嫌雖道歉,但林榮基身心受創,仍無法原諒,也不願達成和解,故未諭知3人緩刑。但林榮基對於3嫌獲判刑度不服,已請檢察官上訴高等法院,高院尚未開庭。
求償部分,北院民庭下午開庭,林榮基委託律師表示,3嫌所為已侵害林榮基的身體權、健康權等,故求償300萬元精神慰撫金;律師也說,本案是社會矚目案件,也是對被迫從香港遷到台灣的林榮基來說是一種迫害,對社會造成不佳示範,因此請求判賠金額高於一般不理性暴力案件。3嫌認為求償金額過高,請求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