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列車靠站前5分鐘 他上個廁所回座位置物架上背包不見了
2021/02/15 09:3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有多次竊盜前科的吳姓男子,鎖定眾多人潮出入的台北車站為作案目標,前年趁自強號列車短暫停靠台北車站之際,發現置物架上的後背包無人看管,將它竊走,被逮卻辯稱,以為後背包是「無主物」,他是「拿走」不是「偷」;高等法院不採信,以竊盜等罪判吳男7月徒刑定讞,須入獄。
判決指出,吳男有多次竊盜犯行,最近一次被判應執行刑2年3月徒刑,於2017年10月23日執行完畢出獄。
吳男認為台北火車站較容易行竊得手,到該處尋找作案目標。2019年3月5日晚間,吳男到台北火車站後,趁台鐵自強號列車短暫停靠之際,進入車廂將放置在置物架的一個後背包竊走,迅速拿走其內皮夾、現金300元、信用卡、金融卡等物後,將後背包丟棄月台並離去。
被害人吳姓男子上完廁所回到座位,赫然發現他放在置物架上的後背包不冀而飛,心急如焚,立即向鐵路警察局報案。
吳男應訊堅稱,很少人會將東西放在置物架上,且吳姓男子上廁所長達5分鐘,他以為後背包是沒有人的,才會將後背包「拿走」。
不過,高等法院依據相關監視錄影畫面,及調查證據,認定吳男竊盜犯行明確,另考量他已有多項犯罪前科猶不知悔改,判他7月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