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男童含食不吞遭狠打亡 父母都被判罰
4歲男童嘴巴含食不吞慘遭狠打,曾打兒的父母都被判罰。(資料照)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因4歲兒沒聽話把含在嘴巴的食物吞下去,洪姓夫妻被控持藤條體罰,導致兒子橫紋肌溶解症,最後腎衰竭送醫不治,洪男坦承持藤條打兒子,洪妻劉女辯稱用「愛的小手」打,一審考量劉女有憂鬱症減刑,依致人於死罪判她4年2月,洪男傷害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上訴二審改判洪男1年,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洪男和劉女婚後育有兩子,2018年間,洪男懷疑4歲的幼兒拿走電視遙控器,卻說謊不承認,怒舉藤條體罰,造成幼兒手臂、臀部、小腿等處瘀傷,一審原以一案判洪4月,二審認定被告於案發當年的1月間,也曾經毆打過被害人,改依2個傷害罪追加判刑1年。
據調查,同年4月間,幼兒吃晚餐時把食物含在嘴巴沒吞下去,勸說不聽,引發生母劉女不悅,以違反母子「約定」,才怒持藤條敎訓,因兒子閃避才不慎打到被害人頭部,因被害人身體多處擦挫傷、瘀傷,疑出現橫紋肌溶解症狀,直到突然休克,緊急送醫搶救仍告不治。
法醫報告出爐,指幼童左右小腿後側皮下軟組織大面積出血,出現橫紋肌溶解症,釋出已達致死量的肌球蛋白,造成急性腎小管壞死,劉女表示,相夫教子壓力太大,導致嚴重憂鬱、焦慮,曾經就醫但未沒改善。
一審認為年僅4歲男童無法理解「約定」,指出其只是大人單方的管束,二審認為父母一味對孩子不從己意,就以體罰責打解決,追加判處洪父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