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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到了!毒狗判坐牢1年 「毒狗男」賠50萬元換緩刑

狗是人類忠誠伴侶,蔡男毒死兩狗惡行,連法官、檢察官都怒了,圖與本案無關(記者張瑞楨攝)

狗是人類忠誠伴侶,蔡男毒死兩狗惡行,連法官、檢察官都怒了,圖與本案無關(記者張瑞楨攝)

2021/01/02 11:4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清水區43歲蔡姓男子,2019年8月2日見卓姓女鄰居飼養的混種犬「可樂」、臘腸犬「仔仔」,在馬路上嬉戲,遂將農藥加入肉內誘引餵食,毒死兩隻狗,令卓女陷入等同失去親人的痛苦,台中地院審理時,蔡男辯稱說,狗在路上嚇小孩,「給狗一點教訓」,一審認為他不尊重動物生命,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刑1年徒刑,併科罰金50萬元,蔡男得入獄坐牢,嚇得趕緊賠償卓女50萬元,雙方達成和解,台中高分院二審改判徒刑7月,併科罰金25萬元,宣告緩刑2年,免除牢獄之災。

判決書指出,蔡男在上述時間,見兩隻狗在道路上,他把農藥加入肉內,引誘「可樂」、「仔仔」食用身亡,愛狗的卓女調閱監視器報警,蔡男全盤否認犯行,辯稱是餵食吳郭魚,還故意拿與本案無關的藍色水瓢給警方扣案,台中地檢署認為他卸責說謊,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可判處1年至5年徒刑,併科50萬元至500萬元罰金。

台中地院審理時,蔡男改口承認犯行,但他卻又拿出鄰居的連署書辯稱,兩隻狗在路上,驚嚇路過的兒童或鄰居,有鄰居連署書為證,他才會憤而毒狗,「給狗一點教訓」。

台中地院認為他毒狗屬實,判刑1年併科50萬元罰金,且考量他動機是「給狗一點教訓」,如果給蔡男緩刑,免除牢獄之災,難保蔡男不尊重動物生命的想法深植心中,未來可能升高為「給人一點教訓」,導致對人生命、身體侵害的更嚴重損害,另外,檢察官也不同意給予緩刑,據此不宣告緩刑,讓他入獄反省。

蔡男得知自己需坐牢1年,還要支付罰金50萬元,嚇得趕緊找蔡女和解,以賠償卓女50萬元達成和解後,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蔡男為智能不足之人,已與卓女和解,獲得卓女同意給予緩刑,已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二審改判7月,併科罰金25萬元,緩刑2年,全案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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