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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補教女師假結婚?班主任判賠3萬還要在教室刊道歉啟事

台南高分院判向學生散布補教女師假結婚訊息的班主任要賠償三萬元及在教室門口刊道歉啟事。(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台南高分院判向學生散布補教女師假結婚訊息的班主任要賠償三萬元及在教室門口刊道歉啟事。(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2020/12/31 00:35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1家補習班主任與被解僱的英文女教師爆出糾紛,女師控訴班主任向學生誣指她離婚後很快再婚,疑是假結婚;還把結婚照亮給學生看、涉侵害肖像與隱私權,要求賠30萬元並在補習班1樓門口刊道歉啟事;班主任否認指控,雙方撕破臉、對簿公堂,上訴到二審。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審認,班主任的說法有引導他人懷疑女師假結婚的言論,確實侵害女方名譽權,而班主任是在補習班教室內對多名學生陳述質疑,要回復名譽,僅在補習班教室即可,判班主任侵害女師名譽部分賠償3萬元慰撫金;另在補習班4樓教室門口張貼澄清女師婚姻狀態的道歉啟事7天。此案班主任還可上訴;女師不得上訴。

L姓女師控訴,她遭到補習班無預警解僱,2019年8月19日下午,班主任在教室內向數10名國中生解釋為何解僱她,竟指稱「你們知道她(指L女師)結婚了嗎?剛結婚又離婚,現在又結婚……,喜帖還寫說為新人隱私,婚禮期間勿拍照,我長大迄今參加的婚禮第1次有喜帖寫說不要拍照」。

女師指控,班主任還對學生說:「我有朋友跟我講什麼?假結婚?為何結個婚要這麼隱密?你知道我意思嗎?」她認為,班主任指稱她「兩次婚姻」與「假結婚」都是不實言論,使學生誤會她是2次結婚之人,甚至有假結婚、騙紅包之嫌,已詆毀她的名譽,因此提告,向班主任求償及要求刊登道歉啟事。

被指控的班主任反駁說,女師確在2018年12月說要請假1週到英國結婚,之後2019年6月又拿喜帖給他聲稱要結婚,與朋友聊天時,朋友說這可能是假結婚,錄音檔也有他不相信女師假結婚的內容,女師自己承認尚未辦結婚登記、臉書帳號也註明單身,他是合理猜測女師可能是假結婚,且是疑問句,非故意貶抑女師名譽。

二審合議庭認為,班主任在補習班對學生的前後用語、說話方式與內容隱含的真意,易引導聽者懷疑女師是假結婚,確侵害女師的名譽權,因此判班主任須賠償與張貼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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