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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小王紋相同刺青定情 法官認定越軌判賠

人妻小王刺相同刺青定情,法官認定越軌判賠!(情境照)

人妻小王刺相同刺青定情,法官認定越軌判賠!(情境照)

2020/12/14 20:24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林姓人妻與張姓小王戀姦情熱,不僅親密自拍,甚至各在身體刺上相同的刺青,然後拍照互傳作為定情之物,沒想到照片與line激情對話都遭人夫攔截,憤而對二人求償百萬,新竹地院法官審理認為二人此舉已經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互動,判二人需連帶賠償人夫20萬元。

黃男說,2002年3月與林女結婚,去年3月起妻子與張男在手機line上有多次親熱、不堪對話,身體上又紋有相似度極高的刺青圖案,並有親密自拍照,他為此精神陷入無比痛苦,今年6月起陸續至醫院身心科接受心理及藥物治療,至今仍難以平復,憤而對二人連帶求償100萬元。

經法官調查,張男於後背、林女於腰際紋有相同文字與字體的刺青,拍攝多張相擁、親吻照片,二人到庭對此證據及內容均表示無意見。

法官認為,二人間既有親密交往行為,且依其情節顯已逾越一般已婚女子與配偶外其他男子間正常社交程度,非僅止於通常友人、同事間的互動,已侵害配偶身分關係且情節重大,超越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範圍,使黃男在婚姻關係中受到相當的精神痛楚,最後判二人需連帶賠償人夫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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