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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負獄友看不見! 捎腳底板的沒事 他強抓「鳥」多關3年半

台北監獄。(資料照)

台北監獄。(資料照)

2020/12/06 12:0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何姓男子犯下竊盜罪坐牢期間,與失明的獄友關在同一舍房,竟對獄友起邪念,不顧獄友死命反抗,強行抓揉獄友的下體及屁股,因而再吃上強制猥褻官司;何男辯稱不知獄友失明,只是與獄友開玩笑,還推稱其他獄友也有摸,但高等法院不採信,依對身體障礙之人犯強制猥褻罪,判何男3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7年11月3日,當時在台北監獄服刑中的何男,已與失明的獄友同住3個多月,卻欺負獄友看不見,不顧獄友蓋棉被及全身蜷曲反抗,竟強行隔著內褲抓揉獄友的下體及屁股;何男雖承認撫摸獄友的下體,卻推稱只是與獄友開玩笑。

何男辯稱,當時他與另名王姓獄友一起捉弄同房的獄友,除了他有摸舍友之外,王男也有亂摸,2人只是與獄友開個小玩笑,沒有強制猥褻的犯意。此外,何男還自稱罹患精神疾病,在獄中有服用安眠藥及鎮定劑,想以此卸責。

法官勘查事發舍房的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王男只有摸被害獄友的腳底板,並未觸及身體隱私部位,反倒是何男,竟不顧獄友已大喊「不要這樣!」且扭動身軀激烈反抗,仍強行伸手抓揉獄友的下體等多處。

一審認定何男欺負失明獄友的罪證明確,考量他不認罪,依對身體障礙之人犯強制猥褻罪判他3年6月徒刑;何男不服提起上訴,仍被高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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