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業者違法濫倒廢棄物 花蓮4清潔隊員遭起訴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清潔隊林姓小隊長等4名清潔隊員,涉嫌在今年2至7月間,總計收賄逾30萬元並接受宴請,包庇業者違法傾倒事業廢棄物,檢調偵結全案,4人被依涉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圖由花蓮地檢署提供)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縣秀林鄉公所清潔隊林姓小隊長等4名清潔隊員,涉嫌在今年2至7月間,總計收賄逾30萬元並接受宴請,包庇業者違法傾倒事業廢棄物,檢調偵結全案,4人被依涉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花蓮秀林鄉公所清潔隊林姓小隊長、許姓隊員及江姓、王姓夜間值班人員,接受業者以每車7500元及宴飲陪侍等賄賂,同意業者夜間至陶樸閣垃圾衛生掩埋場違法傾倒廢棄物,經檢調追查發現,總計達20日、41車次,掩埋事業廢棄物體積約1486.61立方公尺。
檢方指出,林姓小隊長等人起初對犯行避重就輕,經追查相關人員通聯紀錄並發動搜索,提出具體事證後,才坦承受賄,目前已繳回收受賄賂金額總計30萬7500元,業者則繳回違法清運犯罪所得14萬7000元。
全案由花蓮地檢署檢察官王怡仁,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法務部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偵辦,目前案件偵結,清潔隊林姓小隊長等4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業者游男、陳姓姊弟則依貪污治罪條例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