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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律師涉詐財 假律師收押禁見

假冒律師的劉姓男子(圖中)。(記者王定傳攝)

假冒律師的劉姓男子(圖中)。(記者王定傳攝)

2020/11/17 12:1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劉姓男子與吳姓牙醫診所牙科助理合作,由劉男假冒律師騙取民眾信任後,受民眾委託辦理訴訟事件或擔任法律顧問等,吳女則假冒書記官,陪同民眾至台北地檢署收取證件資料,2人藉此向民眾收取談話費、車馬費、法律諮詢費,並收取訴訟費用,新北地檢署昨約談2人到案,訊後諭令吳女3萬元交保,並依違反律師法等罪聲押禁見劉男獲准。

檢方調查,沒有律師資格的劉男與吳女及一名同樣自稱律師的林姓男子合作,在2017年至2018年間,涉嫌自製律師名片,先後向不諳法律程序的民眾佯稱,可協助其等辦理訴訟事件,致民眾受騙,誤認劉男具律師資格,分別委託他辦理訴訟事件或擔任法律顧問等。

不僅如此,劉男還涉嫌指示吳女自稱書記官,陪同民眾至台北地檢署,收取民眾交付證件資料,且為取信於民眾,還偽造不實的「台北地方檢察署勘驗物證收受證明書」收訖單據(署名「檢察官 何○○」決行字樣)、「地方法院收費通知單」等文書,藉此向民眾收取談話費、車馬費、法律諮詢費並收取訴訟費用。

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王涂芝,昨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搜索相關人員住居所,扣得手機、平版電腦、受理委任的民刑事資料、法律顧問證書、法律事務所戳章、律師函、法律事務所律師名片等證物,並傳訊劉男及吳女等人到案說明。

檢方複訊後認為,劉男涉違反律師法及刑法三人以上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行使偽造公文書、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犯嫌重大,為防止其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使更多無辜民眾受騙,並查明是否尚有其他共犯涉案,及避免相關嫌疑人、證人勾串及湮滅證據,今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吳女則獲得3萬元交保。

法院認為,劉男涉嫌詐欺取財、行使偽造公文書、私文書罪、律師法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串、滅證及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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