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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T職員開車撞傷人挨告 享外交豁免權獲不起訴

在AIT工作的美籍職員撞傷台人,卻因AIT不願放棄外交豁免權,導致士檢基於法院對諾蘭無審判權,只能處分不起訴。(資料照)

在AIT工作的美籍職員撞傷台人,卻因AIT不願放棄外交豁免權,導致士檢基於法院對諾蘭無審判權,只能處分不起訴。(資料照)

2020/11/11 18:4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美國在台協會(AIT)職員諾蘭(Jeramy Ray Norland),從北市故宮停車場駕車離開,卻不慎在斑馬線上撞到腳踏車,導致丁姓騎士手腳受傷,挨告過失傷害罪。但由於AIT不願放棄外交豁免權,士林地檢署基於法院對諾蘭無審判權,只能處分不起訴。

今年2月28日下午3時31分,39歲諾蘭在停車場出入口準備左轉,卻未注意丁姓騎士行駛方向,導致發生車禍意外,丁因此受傷;丁事後控告諾蘭過失傷害罪。

轄區警方函詢外交部,回文指出依「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間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若派任職員執行職務,行為有關的訴訟將一切豁免。不過諾蘭當下並非行使職務,故改向AIT確認是否放棄豁免權,卻因AIT不願放棄,諾蘭因此享有豁免權。

士檢基於法院對諾蘭無審判權,只能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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