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騎士被撞1個月後突身亡 肇事駕駛涉過失傷害被起訴
2020/11/05 13:33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邱姓男子去年騎自行車被小客車撞倒受傷,豈料,1個多月後他在家中猝逝,家屬懷疑與車禍有關,對38歲江姓駕駛提告過失致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會同法醫解剖遺體,鑑定邱男死因為呼吸道感染、大葉性肺炎致呼吸衰竭自然死亡,與車禍傷勢並無直接關係,反與其家中發現吸食過的強力膠有關,因此,改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江男。
檢方指出,邱男去年4月4日早上9點多,騎自行車經過桃園八德區建興街巷口時,被駕駛小客車的江男撞倒,受有頭部5公分撕裂傷、右側肋骨骨折等傷勢,同年5月11日邱男於住處被發現昏迷,送醫急救後不治,家屬懷疑死因與車禍有關,因此對江男提出過失致死告訴。
檢方會同法醫解剖邱男遺體,經鑑定邱男死因為呼吸道感染、大葉性肺炎致呼吸衰竭自然死亡,而邱男家中被發現有吸食過的強力膠及塑膠袋,可能對邱男的身體狀況有影響,至於邱男車禍傷勢經過月餘,骨折部分已無外傷出血等情形,頭部傷勢也不足以致死,顯見與車禍無直接關係,因此江男僅涉及邱男車禍受傷的肇事責任,偵結依過失傷害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