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國資圖前館長詐領差旅費9100元 二審判刑1年8月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前館長呂春嬌,任內多次浮報差旅費、詐領公款,二審高等法院今宣判,考量她犯後態度良好,減輕改判1年8月、緩刑3年。(資料照)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前館長呂春嬌,任內多次浮報差旅費、詐領公款,二審高等法院今宣判,考量她犯後態度良好,減輕改判1年8月、緩刑3年。(資料照)

2020/11/03 16:1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前館長呂春嬌,任內多次浮報差旅費、詐領公款,卻因出差時間在台北的醫院以臉書打卡,遭人檢舉,被政風人員約談,呂春嬌隨後向廉政署自首、繳回犯罪所得;一審台北地院將她判刑2年、緩刑4年,二審高等法院今宣判,將一審認定的17次詐領犯行,改認定為6次,犯罪所得僅9165元,減輕改判1年8月、緩刑3年。可上訴。

呂春嬌現年59歲,她是台大圖書資訊學研究所博士,曾任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助理教授,在國立台中圖書館長的6年7個月任內,完成圖書館轉型,打造全國第一座「公共數位資訊」圖書館,2016年升任教育部參事,2018年卻被檢舉在館長任內詐領公款。

檢調指控,呂香嬌在2011年至2016年間,多次擔任口試委員或公出演講,領取邀請單位的報酬,卻又違反規定申請差旅費,也曾北上至台北仁愛醫院看病,卻以前往拜會法務部為由,申請差旅費、詐領公款。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她詐領17次、共2萬2255元,判刑2年,緩刑4年,須向公庫支付15萬元,褫奪公權1年。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呂春嬌承認領取差旅費,但否認有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的犯意,稱她不知相關規定,且她在出差時順便推廣、宣導國資圖的業務,仍屬執行公差,無意詐領差旅費。

高院認為,一審認定的17次犯行中,有11次演講與國資圖業務有關,其中有5次與科長一同推廣業務,與公務有關,不構成職務詐財,改判無罪;其餘6次維持有罪,6次共詐得9165元,情節輕微,且符合自首並繳回犯罪所得,改判1年8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仍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