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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大學教授虛報差旅費及採購費 詐領公款逾400萬元

    屏科大客研所教授郭訓德涉嫌虛報差旅費及採購費,詐領公款400多萬元,屏東地院併處他9個月徒刑。(記者李立法攝)

    屏科大客研所教授郭訓德涉嫌虛報差旅費及採購費,詐領公款400多萬元,屏東地院併處他9個月徒刑。(記者李立法攝)

    2019/03/25 20:16

    〔記者李立法、邱芷柔/屏東報導〕前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客家文化產業研究所教授郭訓德,涉嫌虛報差旅費、設備採購費等,詐領公款超過400萬元,屏東地檢署偵辦後依詐欺罪及違反會計法將他起訴,法官認定罪行成立,併處有期徒刑9個月,得易科罰金及上訴。

    檢方調查,郭訓德在2011年擔任屏科大客研所教授期間,分別透過陳姓及康姓2名資訊業者開立不實單據,虛報採購碳粉匣、墨水匣、資料轉檔等器材費用,讓屏科大會計人員陷入錯誤,核撥公款超過180萬元給陳、康2人,再轉交給郭訓德。

    檢方還查出,郭訓德長期假借前往宜蘭、花蓮、台中、台南、嘉義、高雄等地出差研究的名義,虛報差旅費、工資、服務費等,陸續詐得公款達238萬多元,不法所得超過400萬元,依違反會計法及詐欺罪將郭、陳、康等3人提起公訴。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郭男等人犯行明確,念在3人坦承犯行,並願賠償校方的損失,郭訓德犯詐欺罪,處6個月徒刑,又觸犯商業會計法共2罪,各處3個月徒刑,併處9個月徒刑,可上訴,康姓及陳姓2名共犯,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陳男獲緩刑2年。

    屏科大表示,郭訓德已被校方解職,該案發生後,郭訓德也已將詐領的400多萬元歸還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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