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賭客詐組頭千萬彩金 劣警潛逃中國、3同夥判刑
2020/10/28 22:0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前中壢警分局警員陳鴻貴涉及勾結詐賭集團,假借抓賭取締地下簽賭站,趁機掉包簽單誆稱中了4星,向劉姓組頭硬凹1370萬元彩金,劉姓組頭起疑拒絕付錢並檢舉,陳男等人的行徑才曝光,陳男於起訴後被停職,已棄保遣逃中國,其餘3名同夥今天被桃園地院依賭博罪判罰6000元到1萬元不等罰金、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3年到3年4月不等徒刑,褫奪公權3年。
現年52歲的陳男原是中壢警分局中福派出所警員,2015年時與曾姓男子商議,以「偷天換日」手法詐賭,並找來董姓、李姓男子等人加入,由曾男先到劉姓組頭的地下簽賭站下注16萬6830元,賭今彩539獎號,取得簽單影本後即離開,沒多久陳男就前去抓賭並查扣4張簽注單。
由於陳男抓賭當天就是開獎日,待中獎號碼開出後,曾男等人就偽造中了4個號碼的簽注單,還模仿劉姓組頭習慣寫上「清」字並畫圈交給陳男,由他將所查扣的簽注單掉包;之後,曾男等人再持偽造的簽注單影本上門,向劉姓組頭誆稱簽中了4星,要劉男給付1370萬元彩金,劉姓組頭起疑有假拒付並檢舉,檢警將偽造的中獎簽單送鑑定,證實「清」字筆跡與油墨與劉男筆跡及使用的原子筆不同。
陳男被起訴後即被停職,他已棄保遣逃中國,桃園地院今天審理終結,曾男、董男、李男分別被依賭博罪判罰6000元到1萬元不等罰金、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3年到3年4月不等徒刑,褫奪公權3年;鍾男則被依賭博罪判罰1萬元,其餘部分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