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摸酒店妹私密處 認罪獲輕判
2020/09/25 10:5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閻男被控猥褻酒店妹私密部位,並由綽號「小輝」的男子持手機錄下。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閻男在審理期間認罪,且與酒店妹達成和解並獲原諒,故依乘機猥褻罪輕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前年5月17日凌晨3時許,閻男與友人、小輝共赴北市酒店包廂消費,由酒店妹作陪;但閻男明知酒店妹不勝酒力已癱軟在沙發上,仍未經同意伸出右手進入酒店妹裙下,隔著內褲撫摸。
北院審理時勘驗「小輝」拍下的影片,只見酒店妹已醉到無法辨識旁人身分,回應閻男問話也語意不清,且酒店妹雖曾抬手阻止閻男,但隨即放手,故認定閻男趁酒店妹酒醉撫摸外陰部,已構成乘機猥褻犯行。
北院認為,閻男為滿足自身慾念,趁酒店妹酒醉喪失判斷及行動能力之際猥褻,已傷害酒店妹的身心靈,但念在閻男於審理時承認犯行,也與酒店妹達成和解獲原諒,堪稱具有悔意,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