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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嗆大舅子「你打我媽,我就打你媽」 丈母娘受驚告女婿恐嚇不起訴

陳男嗆大舅子張男「你怎麼打我媽媽,我就怎麼打你媽媽」,丈母娘聽了害怕不已,報警告女婿恐嚇,苗栗地檢署偵辦後,不起訴。(資料照)

陳男嗆大舅子張男「你怎麼打我媽媽,我就怎麼打你媽媽」,丈母娘聽了害怕不已,報警告女婿恐嚇,苗栗地檢署偵辦後,不起訴。(資料照)

2020/09/16 09:41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陳姓男子與大舅子張姓男子有糾紛,張男與員工徐姓男子到陳男家算帳,陳母見兒子被毆,上前勸架而被徐男推跌倒。陳男見狀,嗆張男「你怎麼打我媽媽,我就怎麼打你媽媽」,張男回去告訴媽媽,張母聽了害怕不已報警告女婿陳男涉嫌恐嚇罪。

苗栗地檢署偵查,陳男坦承有說這句話,但他稱,當時他被圍毆,突然看到他媽媽被打在地上哭,所以才會這麼說,但他只是講氣話,並不是會真的打他媽媽。

張男也證稱,他覺得陳男當時只是講氣話、虛張聲勢,並不會真的打他媽媽,且他也不會因為陳男說了這句話而感到害怕,且他也不願意提告。

且檢方調查,陳男並未要求張男轉達這句話給張母,只是張男隨口跟媽媽談及,雖張母聽了心生害怕,但因陳男並未真的要張男代為通達,與恐嚇罪構成要件不符,加上張母經檢察官說明,也當庭表達不願再提告,並同意檢方對陳男為不起訴處分。

36歲陳男是張母的女婿,陳男於今年3月24日下午5點許,在住處因不滿媽媽遭張男的員工徐男推倒,對張男說「你怎麼打我媽媽,我就怎麼打你媽媽」。

經張男轉述給媽媽聽,張母心生畏懼,擔心遭陳男生危害她生命、身體安全,報警告陳男犯恐嚇罪嫌。

檢方指出,按刑法恐嚇罪,所稱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係指以使人生畏懼心為目的,而通知將加惡害之旨於被害人而言。若僅在外揚言加害,並未對於被害人為惡害之通知,尚難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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