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子星弊案收百萬更審判7年6月 前議員賴素如延長境管8月
高等法院裁定賴素如「延長境管8月。(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的辦公室主任、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被控向太極雙星團隊索賄1500萬元,並收取前金100萬元護航得標台北車站雙子星大樓開發案,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賴收賄,敗壞官箴,今年4月仍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賴7年6月、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100萬元應追繳沒收,賴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因其限制出境、出海將於9月30日屆滿,高院裁定賴自10月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高院認為,賴素如二審判處徒刑7年6月,為須入監服刑的刑度,加上她是律師,具相當資力及海外生活之能力,為利後續審理及調查,確保訴訟程序的進行及日後刑罰執行,認為仍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性,因此裁定賴自10月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