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過境民眾砌牆堵圳 雄警朝公共危險罪偵辦
2020/08/11 14:44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
百甲圳青年路二段驚傳遭人砌牆封堵排水路。(記者陳文嬋翻攝)
颱風「米克拉」過境,高市百甲圳驚傳遭人砌牆封堵排水路,恐危及民眾生命財產,鳳山區文德里長謝智華昨晚發現報警,市府水利局連夜摸黑拆牆,恢復排水路暢通,警方今帶回蔡姓監工調查,全案朝向公共危險罪嫌偵辦。
高市百甲圳文樂街驚傳遭人砌牆封堵排水路。(記者陳文嬋翻攝)
三民區與鳳山區交界處明渠百甲圳,原為農田水利會灌溉溝渠,後經自辦重劃爭取廢圳,施作箱涵改道青年路,但因前年0823周邊淹水,地方不同意廢圳,且仍有排水功能,市府迄今未同意廢圳。
市府水利局連夜摸黑拆牆,恢復排水路暢通。(記者陳文嬋攝)
颱風「米克拉」昨來襲,鳳山區文德里長謝智華擔心地方淹水,昨晚巡視百甲圳水道,經地方里民通報,發現有人以磚塊水泥砌牆堵住水路,趕緊報警處理,並通報市府處理。
市府水利局據報到場,發現百甲圳於青年路二段及文樂街2處遭人砌牆封堵排水路,趕緊派員連夜拆牆,恢復水路暢通,避免造成社區淹水,違反高市公共排水自治條例,將要求地主改善。
警方現場帶回蔡姓監工調查,將通知工地主任、工人及地主到案說明,以釐清整個案情,由於案發時適逢颱風天,涉嫌觸犯刑法第180條決水浸害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全案朝向公共危險罪嫌偵辦。
水利局指出,百甲圳以前原為灌溉溝渠,經區域發展後,演變為具有公共排水功能的圳路,依據高市公共排水自治條例,任何人不得占用、改道、阻塞、廢除、變更斷面、阻礙清理或為其他違反公共排水目的行為,市府已研議修法納入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