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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銀樓搶案 3嫌被判7到8月不等刑期

北市內湖區一家銀樓今年2月被搶,士林地院審結,依共同搶奪罪分別判3人7月至8月不等徒刑。(資料照)

北市內湖區一家銀樓今年2月被搶,士林地院審結,依共同搶奪罪分別判3人7月至8月不等徒刑。(資料照)

2020/08/06 15:2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李男找來趙、邱2男共同策畫行搶北市內湖區某家銀樓,今年2月22日,李男假裝看中金飾,趁老闆開門時,由趙男搶走金飾並奪門而出,再丟進邱男的車上。士林地院審結,依共同搶奪罪分別判3人7月至8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當天下午先到銀樓假裝看中1條金項鍊與1只龍形金墜子,趁老闆取出讓他試戴時,趙男立刻進入銀樓,謊稱典當貔貅玉飾時弄丟佛珠,想再買手鍊送給女友,同樣騙老闆開門,順勢搶走已取出的金飾,再丟到邱男車上。

李、趙到案後承認犯行;邱則辯稱未參與搶奪,以為李、趙提議搶銀樓是玩笑話,不知真的會行搶,且趙將贓物滴進車內時,他怕被波及才會將車開走。

合議庭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3人行搶前先交換車輛,並在銀樓附近繞圈;李在案發後奪門而出,邱立刻開車往銀樓方向靠近,故認定邱事先知情要搶銀樓。

合議庭審酌3人正值青壯年,不思正當途徑獲取財物,趁銀樓老闆不備之際,白天公然搶奪金飾,但考量老闆已取回遭搶金飾,並願意原諒3人,依共同犯搶奪罪,各判李、邱7月徒刑;趙因為是累犯,判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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