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橫切3車道肇禍 螃蟹車主吃罰單吊扣駕照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蕭姓男子駕BMW行經國道一號南向林口交流道前路段,疑錯過交流道,竟然連切3個車道,從中內側車道切到外側車道,直接撞上陳姓男子的小貨車,不僅自己右側車頭全毀、小貨車左後輪爆胎,所幸無人受傷,由於整起事故遭監視器完整錄下,國道警方除將蕭男開罰、吊扣駕照3個月外,並將事故影像製成宣導短片,呼籲駕駛人錯過交流道,應至下個交流道迴轉,勿當螃蟹車,以免造成事故。
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在國道沿線幾處交通流量較大、出口匝道回堵嚴重的交流道出口鼻端處,均設置有高解析度攝影機(CCTV)錄影系統,用於舉發用路人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跨越雙白實線、跨越槽化線、倒車、臨時停車等違規情形,針對錯過交流道的用路人,應該到下個交流道再回頭,不可以連續橫跨數個車道或跨越槽化線等違規駕駛行為,才能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國道警方說,這起事故發生在7月8日下午3時15分,45歲蕭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疑似要下林口交流道,先是在中內車道慢下車速,接著從中內車道向右橫跨3個車道,過程中雖驚險閃過其他車輛,其中還有一台大車,最後在輔助車道與55歲陳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發生碰撞,導致陳男車輛左後輪爆胎,所幸均無人受傷,兩車駕駛人經警方施以酒測,未有酒精濃度反應,詳細的肇事原因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根據蕭姓用路人以螃蟹橫行、這種硬是要下交流道,完全不顧其他用路人安全的駕車行為,相當離譜,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一項第一款「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國道警方也已開罰。
國道警方呼籲,行車應遵守標誌、標線、號誌等規定,依序排隊下交流道,違規插隊、任意變換車道、跨越雙白實線、跨越槽化線等容易引發事故,除了危及本身安全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害,如果錯過交流道(勿有螃蟹危險行為),應至下個交流道,民眾如有發現其他車輛的違規行為,可將行車紀錄影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以遏止一些駕駛惡意的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