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未履行緩刑條件遭檢提撤緩 法官以「疫情所迫」法內開恩

台東地方法院法官法內開恩,以疫情影響營生為由,裁定緩刑男子不必入監。(記者黃明堂攝)

台東地方法院法官法內開恩,以疫情影響營生為由,裁定緩刑男子不必入監。(記者黃明堂攝)

2020/07/24 11:25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林姓男子因肇事逃逸案件被判刑1年8月、緩刑4年,但未遵行義務勞務等條件,遭檢方聲請撤銷緩刑;但法官體諒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期間,景氣不佳,林男須拚命開白牌計程車養家,法內開恩,駁回檢方聲請,林男不必入監。

林姓男子因涉駕車肇事逃逸,還由父親頂罪,去年5月底被花蓮高分院決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2年內,向公庫支付12萬元,並於1年內,提供160小時之義務勞務,及完成1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

不過,林男到6月26日止,僅完成8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尚有2小時法治教育課程未履行,義務勞務履行比例也僅35%,台東地檢署因此聲請撤銷緩刑,要入監服刑。

林男自陳擔任導遊,月入約3萬元,因家境欠佳,且祖父住院、父親入監,家中責任全落在他身上,所以勞動服務不能去做。

法官考量林男從事白牌計程車工作,擔任臨時載客工作,收入微薄,且有一筆罰金15萬元罰鍰要繳,身體狀況微恙。他的工作收入多寡取決於觀光客人數、搭車乘客人次、里程距離等因素,今年更受全球疫情及旅遊禁令波及,影響非微,他是家中收入主要來源,勢必須增加工時,以賺取足夠收入維持家中開銷。

法官認為,林男雖未於履行期間履行負擔完畢,但非情節重大,且義務勞務時數達46小時,可見其仍有完成義務勞務履行之意願,尚無以刑罰制裁取代緩刑宣告之必要。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