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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開庭看報紙吃警告 法務部長:全國檢察官引以為鑑

法務部長蔡清祥。(記者吳政峰攝)

法務部長蔡清祥。(記者吳政峰攝)

2020/06/19 16:4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靳隆坤,上月被人檢舉開庭時看報紙、滑手機,驚動橋檢檢察長洪信旭下令調查,調閱監視器後確認此事,發動行政監督予以「警告」懲處,處分送到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複審,仍維持「警告」。法務部長蔡清祥對此表示,尊重檢審會決議,呼籲全國檢察官引以為鑑。

對於靳隆坤執行公訴時間看報紙的行為,蔡清祥覺得非常不當且不可取,並指出,橋檢第一時間就做出警告懲處,送到檢審會討論後,仍維持同樣處分,法務部尊重檢審會的職權。

蔡清祥認為,檢察官蒞庭執行職務,必須而且應該尊重法庭,這也是對本身職位的基本要求,此外,檢察官擁有國家賦予執行公權力的責任,面對人民的高標準期待,自當盡心盡力,絕對不能在法庭上做公務以外的事情,希望透過這個事件,讓全國檢察官引以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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