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偷吃道親生子拒驗DNA 與小三判賠52萬元遮羞費
2020/06/12 08:19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警員阿廷(化名)為一貫道信徒,與同修小婷(化名)婚外情生子,並拒絕比對DNA,其妻請求精神撫慰金,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判決被告2人連帶賠償52萬元遮羞費。
據了解,高雄市警察局警員阿廷與建材行業務員即小三小婷,因同為一貫道道親而相識、交往,阿廷並經常利用假日,開車前往台中找小婷出遊、「炒飯」,且在2016年9月底生下一名男嬰。
2016年12月底,2人通姦生子內情曝光並見報後,阿廷的妻子接獲親友告知,因飽受精神折磨,憤而請求賠償52萬元精神撫慰金。
被告阿廷等2人則否認姦情,並指其妻請求權已逾2年,喪失提告權利。又說,他在督察組製作的訪談內容,雖有提及「嘿咻」之事,但不具證據能力,並獲檢方處分不起訴處分確定。小婷並指原告虛構事實,毀壞其名譽甚劇。
2審合議庭法官調查,根據市警局調查報告,認定阿廷與小娟有不正常感情交往,並生有子女的事實,記一大過並調整職務。
此外,警方曾派人偵蒐,發現阿廷曾多次開車到台中找小婷,車子停在她家住處,2人並在大門推衣架曬衣服,甚至一同外出共用晚餐後,手牽手走在馬路,開車返回住家即未再外出。
又查,原告獲悉其夫外遇的時間,並未超過2年期限,加上被告等人拒絕檢驗,又提不出正當理由,判決須連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