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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通姦高調曬恩愛 妻怒告竟已過6個月告訴期

黃姓男子在外偷情生子。(情境照)

黃姓男子在外偷情生子。(情境照)

2016/04/19 15:03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真是吃人夠夠!

黃姓男子在外偷情生子,竟高調到把私生子帶到公司,讓黃妻臉面無光,憤而控告黃與周姓「小三」妨害家庭。檢察官調查發現,黃妻早已知道先生偷吃,卻拖了16個月才提告,早已逾6個月告訴期,處分黃、周2人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45歲黃姓男子89年間與莊姓女子結婚,2人婚後共同經營一間湯包店。莊女起訴主張,去年7月,她要替小孩辦理入學手續時,向先生拿取戶口名簿時,赫然發現戶口內竟多了一個男孩。

莊女追問先生才知道,先生102年間認識33歲周姓女子,2人不僅背著她在外發生多次性行為,周女還替先生生了個小孩,她越想越不甘,直至去年12月控告先生與周姓通姦與相姦罪。

檢察官調查,莊女與黃早在103年3月協議離婚,且離婚協議書上,還載明「黃如果又在外面生小孩,我不可能幫他養…」,檢方認為莊女在與黃協議離婚時,就知道黃在外偷吃。

檢察官找來兩人湯包店員工查證。劉姓員工證稱,莊女前年5月間,有回心情沮喪在喝悶酒時告訴她,已與黃離婚,還提到黃在外面有女人、私生子。

此外,沈姓員工也證稱,前年8月間,他有看到黃帶來一個還不會走路的小男孩到店裡, 當時也在店內的莊女還問黃:「你為何把小孩到來這裡,這裡危險!」莊女還把小男孩抱離開。

檢察官認定,莊女應在前年8月間,就已知道黃與周女通姦,還產下一子,但卻遲至去年12月才控告2人通姦與相姦罪,已經超過通姦與相姦罪6個月告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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