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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回扣判74年8月!林正二確定入獄 東檢啟動防逃

    前立法委員林正二涉貪判刑定讞,確定要入監服刑,東檢啟動防逃機制。(記者陳賢義翻攝)

    前立法委員林正二涉貪判刑定讞,確定要入監服刑,東檢啟動防逃機制。(記者陳賢義翻攝)

    2020/06/05 17:50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親民黨前立法委員林正二13年前被控以綁標方式,向內定的廠商收取中央核撥的工程款的回扣,貪得826萬元,二審台中高分院去年依9件貪污罪,將林正二判刑19年8月,最高法院3日審結,發回其中一罪,餘8罪皆駁回定讞,總刑期74年8月,應執行刑期未定,確定入獄,台東地檢署啟動防逃機制。

    由教職轉戰政壇的林正二,曾任職國民大會代表、台灣省議員、立法委員,雖在原住民政壇打下了一片天,但仕途多舛,1994年競選省議員,因樁腳涉賄,遭法院判決當選無效,遭到解職,後因刑事部分未定讞,投入省議員補選,高票當選。

    林正二1999年轉戰立委當選,連任3屆;2007年第7屆立委選舉時原有意轉披國民黨戰袍,因宋楚瑜慰留,成為親民黨在立法院的唯一區域立委,但選舉期間爆發賄選,桃園地檢署提起公訴,求刑3年8個月,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當選無效部份,台灣高等法院2011年駁回林正二上訴,當選無效定讞遭解職,第8屆捲土重來,又當選。

    林正二重披戰袍再戰,如願當選,未料,他又因第7屆賄選案刑事部分,最高法院於2013年7月13日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褫奪公權1年5月定讞,再度被解職,也導致親民黨立法院黨團不足3人、依「立法院組織法」規定無法組成黨團,現又因收受回扣案確定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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