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刑警兇嫌改判無期 南警局長:希望殺警案都能重判
2020/05/05 13:32
〔記者萬于甄、王涵平/台南報導〕去年台南劉姓刑警遭槍殺一案,台南地院一審判兇嫌梅文魁19年2月徒刑,今二審改依殺人罪判梅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對此,台南市警察局長周幼偉表示,希望殺警案都能重判,才是對警察執行公權力的保障。
周幼偉提到,警察是公權力的代表,不希望警察同仁為了公權力遭歹徒侵害時,法院卻又把嫌犯輕判;希望這種殺警案件都能夠重判,才是對警察執行公權力的一種保障,也是對法律權威的一種顯示。
對於兇嫌梅文魁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周幼偉說,尊重法院的判決,無期徒刑相對來說也算重判,未來會加強員警的敵情觀念與訓練,讓同仁在值勤任務時,除保護人民的財產生命外,也保障警察自己的生命安全。
而被害家屬劉三榮的阿嬤對於兇嫌被判無期則表示無奈,強調「殺人償命」,要求應該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