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到運動中心偷拍女淋浴 遭法官判拘役45天
2020/04/27 16:46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出現偷拍狼,陳姓男子潛入女性淋浴間,持手機從縫隙偷拍運動後淋浴的邱姓女子,邱女發現被偷拍後報警逮人,屏東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陳男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去年5月15日晚上,屏東市立國民運動中心一名做完運動在2樓浴室沐浴的邱姓女子,發現門外有人高舉手機在偷拍她沖澡,她嚇得大叫,趕緊穿上衣服開門查看,偷拍男子隨即往外逃竄。
屏東警方據報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後,掌握到22歲從事自由業的陳姓男子涉有重嫌,循線找上門,陳男自知難逃法網,坦承犯案,但強調只偷拍過一次,檢方訊後依妨害秘密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