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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房租150元竟刺死房東 莾男被高院判無期徒刑

示意圖。

示意圖。

2020/04/08 11:1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游洛興因積欠半天房租150元,不滿郭姓房東將房門上鎖不讓他進屋,憤而持水果刀朝郭男心臟刺去,將14公分刀刃全部插入,郭男全身血淋淋到大街求救送醫仍不治,事後將兇刀丟到土地公廟「消業障」,一審依殺人罪判游男無期徒刑,高等法院審理時,游稱拿刀只是嚇房東的律師辯稱因郭家有刀,游才準備刀防身,高院今駁回上訴,仍判游無期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36歲的游洛興有毒品、殺人未遂等前科,是新北市治安列管人口。游原本以每月9000元向6旬郭姓房東承租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某公寓地下室的套房,但因打零工收入不穩定,9月起改為日租300元方式交租。

2018年9月16日下午4時許,游男回到租屋處發現房門上鎖,要求郭男開門,郭男要他先繳半天150元房租費,游男堅持要過完16日一整天,才願意給300元,雙方一言不和,游男外出買水果刀再返回,持刀朝郭男心臟刺去,郭男雖逃到外頭超商求救,最後仍失血過多死亡。

游男後來竟將兇刀拿到土城某宮廟藏匿,被逮後聲稱是為了「消業障」;檢方偵辦時,游男起初否認有殺人之故意,辯稱只是拿刀想嚇嚇房東,後坦承一時氣憤才動手,檢方認為,游男明知胸部是人體要害部位,水果刀刃長14公分,且他刺入郭男心臟刀傷深度長達14公分,有殺人犯意。

新北地院認定游觸犯殺人罪事證明確,且是累犯,判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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