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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挨撞6歲童酒測 律師:可用職務報告替代

6歲小朋友騎腳踏車撞上特斯拉,警方對小朋友進行酒測。(楊姓車主提供)

6歲小朋友騎腳踏車撞上特斯拉,警方對小朋友進行酒測。(楊姓車主提供)

2020/04/05 00:1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中一名楊姓特斯拉車主把愛車停在門口,被一名騎腳踏車的6歲男童撞擊,楊男報警並把男童酒測的照片放上網,部分網友批評員警處理太誇張,男童母親則建議修改規定。對此,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林柏宏認為,車禍酒測是行政規定,員警未踐行規定恐遭致瀆職質疑,不過,未來若遇到這類型的極端個案,或許可以職務報告取代酒測。

林柏宏指出,警方接獲車禍案件,到現場依規定就要對兩造當事人酒測,不因年紀而有差別待遇,這不僅是保障雙方權益,也是保護警察,曾有一名員警處理車禍,到場時其中一人已送醫,他不知道對方有酒駕,因此遲遲未向醫院索取酒測報告,過了一段時間遭人檢舉,最後以「瀆職」移送。

林柏宏認為,年幼者飲酒肇事的機率不高,遇到這類少數的極端個案,警察在行政作業的SOP限度下,除了最有效迅速的酒測外,也可以在徵求車主同意下,對幼童進行外在觀察,也就是「望聞問切」,看看他的面色、聞聞有無酒味、問答是否流暢,初判有無飲酒之實,再透過職務報告的撰寫取代酒測結果,只要雙方都沒意見,不啻為折衷的變通作為。

至於男童母親質疑應修改相關規定,讓警察可以彈性處理,林柏宏則認為,只要有更柔性的變通手段可處理,就不應為了少數個案而改變保護當事人的規定;他舉例,中午時段雖然酒駕者少,但不會因此而修改取締酒駕的相關規定。

林柏宏建議,員警處理車禍遇到小朋友,最好的方式應通知家長到場陪伴,如果家長真的無法到場,也應透過全程錄影錄音存證,以免後續糾紛;而車主發生車禍,若有保險問題,應報警繪製現場圖及蒐證,亦可在警方到場處理完畢後,當場表明和解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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