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倫弒母辯結 留美女碩士推稱母親有輕生傾向
林姓留美女碩士(紫衣女)逆倫弒母,士林地院今辯結,定5月7日宣判。(記者陳恩惠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43歲林姓留美女碩士以鈍器毆打並猛掐73歲母親頸部害身亡,被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嫌起訴。士林地院今辯結,林女否認殺害母親,反推稱母親有輕生傾向。合議庭庭末諭知全案5月7日上午11時宣判。
林女稍早辯稱,母親瘋狂念經想用法力或巫術殺害她,看她的眼神都有敵意,當時因母親偷了她的訴狀,母女才發生衝突,她有用腳踢她腿部、腹部,會拿刀也只是想嚇嚇母親,輕輕地放在脖子上,「我下不了手」。
林女強調真的沒有要砍母親的頭,也沒有用物品打母親的頭,更沒有掐母親的脖子,故她一直想不透為何母親自己把頭弄傷,另母親有輕生傾向,常常服用安眠藥。
辯護人則說,林女沒有殺母動機,另依心裡衡鑑結果,得依刑法19條請求減刑,且林女目前在看守所經藥物治療後,已能穩定病情並正常社交,應無再犯之虞,盼依刑法59條情堪憫恕減刑。
但公訴檢察官認為林女無病識感,無法適用刑法59條。至於身為母親家屬的告訴代理人則認為,林女犯後態度不佳,把原因歸咎於母親管教,請求從重量刑並施以監護。
全案源於去年3月1日上午,林女在天母住處因找不到3份書狀,認為是母親擅自取走,母親還在主臥室內的果醬玻璃罐裡放4張百元鈔,詛咒她去死,故拿著長圓柱形體或長棍棒等東西,持續毆打母親背部,並徒手猛掐母親頸部,母親因受傷流血倒地失去意識。
林女當下未將母親送醫,還去精舍參加活動,導致林母因頭頸胸腹背部及四肢多處鈍性傷、頸部、肝臟挫傷,以及心臟、肺脾臟挫裂傷併氣血胸致多器官損傷,在家身亡。
林女晚間10時27分雖報案表示母親似無呼吸,還向警方謊稱母親被2名陌生男子攙扶回家,企圖誤導檢警偵辦方向,但檢方最終查出兇手是她,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