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鳳胞弟4度強吻4歲女童 強制猥褻罪判1年6月
2020/03/20 11:0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的胞弟唐姓男子,前年9月晚間帶著3歲兒子外出至淡水區的宮廟玩耍時,被控4度強吻正在跟他兒子玩耍的4歲女童,女童母親目擊,事後上網po文並報案提告,士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士林地院今宣判,判唐男1年6月。可上訴。
士檢前年9月起訴指出,依據現場多支監視器畫面,與女童和母親證詞,認定唐男4度強吻女童嘴巴。但唐男供稱女童和兒子當時在吃桌上的龍眼乾,「看小女孩長得可愛,一時衝動」,才會抱起女童親臉頰,不記得有沒有親到嘴。
唐男前年9月19日晚間6時,帶著兒子到住家社區附近的太子宮遊玩,一名婦人也帶4歲、2歲的女兒在散步,唐男趁著女童母親忙著照顧妹妹、讓大女兒獨自在旁玩耍的時候,當著自己幼子的面前,抱起4歲女童強迫玩親親。
監視器畫面顯示,女童轉頭閃避唐男,唐先將她放下,見女童母親注意力仍在妹妹身上,沒注意到他,於是又再度抱起女童強吻,女童被放下後頻頻擦拭嘴巴。
女童母親此時發現,上前關心一下大女兒,但唐男又趁女童母親轉身之際,第3度強吻正在攀爬欄杆的被害女童,女童趕緊拉著母親繞著空地散步,沒想到再度回到空地時,唐男竟又大膽背對著女童母親,第4次強吻女童。
女童母親這才驚見女兒被非禮,嚇得趕緊制止並回家,事後上網PO文,提醒附近住戶小心,並正式報案,士檢偵查後將唐提起公訴;唐男當時回應稱沒有惡意並道歉,偵審時也強調只是單純在玩耍。(12:17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