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上亂親女生 員警逮人碎嘴「變態」反被告
2020/03/20 09:55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陳姓男子隨機在馬路上亂親女生,員警獲報趕到現場將他逮捕,並將他帶回派出所偵辦,但因被害人沒有來報案提告,陳男又一直想離開派出所,員警碎嘴駡了他一句「變態」,竟被陳男提告公然侮辱,但檢察官認定員警只是情緒性發言,偵結處分不起訴。
雄檢指出,去年3月28日晚上10點多,新興區新田路傳出有女生被性騷擾,員警獲報趕往現場後,在路人的協助下,逮捕涉案的陳姓男子;由於被害者已離開現場,員警在徵得陳男的同意下,先將他帶回派出所調查。
陳男被帶回派出所後,當時值班的劉姓員警先製作資料,並拍攝陳男的照片等被害者來指認,結果一直等不到被害者來報案提告,陳男又嚷著要離開,劉員吼了他一句「不要跟我說那些啦,變態就是變態我跟你講」。
陳男後來被放出派出所後,竟提告劉員公然侮辱罪,檢方偵查時,劉員否認自己說過這句話,但殊不知自己駡人時,早已被陳男偷偷錄音,並把這段錄音拿出來當證物。
不過,檢察官根據員警的工作紀錄簿及新田路某店家的監視畫面,認定陳姓男子確實曾犯下隨機親吻女路人的性騷擾案件,因此認定劉員駡他變態,是出於情緒性發言,這句話雖然令陳男感到不快,但沒有公然侮辱的犯意,因此偵結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