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案》「小王」、前法官、白手套出庭 均否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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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潤寅詐貸案,下午傳喚潤寅負責人楊文虎夫妻的千金楊宇晨的「小王」王威程,同樣位列共犯的「前法官」律師黃呈熹,以及「白手套」蕭炯桂等3人到庭;3人均否認犯罪,黃呈熹另也強調,他向楊文虎的妻子王音之收1250萬餘元,屬顧問與律師費用,並無不法。
蕭炯桂解釋,王音之匯款是積欠他的水果錢,且帳戶是他姊姊在用,他管不到,故未湮滅證據、洗錢等指控,另為證明所言不假,聲請傳喚楊文虎夫婦的貼身秘書林奕如、黃呈熹與楊宇晨等人釐清。法官諭知全案本月18日再開。
隨後輪到王威程,他說,帳戶內的錢是楊宇晨私人積蓄跟私房錢,楊女向他提到家裡破產,母親用她的名義作擔保,導致許多人打電話或傳簡訊討債;至於起訴書內指他與楊女看到「潤寅新聞」才去開保險箱,實際上並非如此,真實情況是,他看到的新聞是指「潤寅集團人去樓空」,且詐貸案新聞是7月才出,他與楊女早在5月就提領款項。
王威程也說,他當時並不知道保險箱內實際金額,600萬元是調查官要他說的數目,故聲請勘驗偵訊時光碟。法官同意聲請,並諭知本月25日再度開庭時當庭勘驗。
最後入庭的是黃呈熹,沒有律師陪同的他告訴法官,他出庭不需要律師陪同,他會聘律師幫忙閱卷,訴訟部分他親自答辯即可。黃男接著說,起訴書內指控與實際狀況出入很大,去年4月他並不知道詐貸情事,直到6月3日後與潤寅員工密集會談才知情。
黃呈熹繼續說,楊文虎的妻子王音之起初找他當顧問,為的是要他幫忙找金主,以及向星展銀行協商延續清償期,但他跟王音之說,要他去協商很簡單,星展要的是錢,一定要有擔保品或保證人;黃也強調,從他今天庭呈答辯狀也可知,他與王音之的LINE對話,都是他在幫王音之處理保證人契約,若他早知道有潤寅詐貸情事,LINE對話內容就不是如此。
黃呈熹還說,王音之胞弟王振賢、林奕如等人雖在去年5月到律師事務所找他,林奕如等人也告訴他公司文件不實的消息,但員工那時希望趕緊安排楊文虎夫婦離開,以便銷毀資料並重置電腦;而他當下只回答,如果你們是被告的話,由你們去處理不會有問題。至於重置電腦部分,黃說他只有居中聯絡,且林奕如等人本來就要重置電腦。
黃呈熹最後強調,他會收王音之1250萬7266元是合法的顧問與律師費用,且他知道潤寅詐貸的時間點是去年6月3日,員工事先都只有告知他公司文件有問題。法官庭末諭知黃呈熹部分本月25日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