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千金楊宇晨 湊不出保金改裁羈押
台北地院開庭,裁定潤寅千金楊宇晨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翻攝臉書)
上稿時間:01-10 21:12
更新時間:01-11 06:3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潤寅公司負責人楊文虎夫婦,近20年來以不實交易及借新還舊等方式,向9家銀行詐貸386億餘元,且夫妻在消息曝光前逃亡海外,36人依違反銀行法等多罪起訴。至於在押潤寅千金楊宇晨,經台北地院開庭,裁定楊宇晨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且每週一至五均需至住居所轄區派出所報到。
但北院稍後告知,楊宇晨因覓保無著,故改裁羈押;至於同案被告楊文虎妻子王音之胞弟王振賢,同樣被裁定2000萬元交保,也因覓保無著遭羈押。
31歲楊宇晨今當庭否認犯罪;委任律師則說,王音之當時知道潤寅週轉有問題時,致電給楊宇晨要求結清潤寅帳戶,但從未告知相關犯罪事實,故楊宇晨在不知情情況下,無湮滅證主觀犯意。
至於被控移轉房產部分,律師也說,楊宇晨迫於貸款壓力才移轉,且為支付潤寅與員工欠款,才又提領款項。
但蒞庭檢察官認為,王音之逃亡後僅有楊宇晨、王音之胞弟王振賢能夠以不詳方式聯絡母親,且當楊宇晨要處分潤寅剩餘財產、需王音之簽名時,王音之便會從國外將相關文件寄回台灣;此外,只要楊文虎夫婦逃亡的一天,楊宇晨就可以聯絡他們,有串供滅證之虞,加上楊宇晨現無至親在台,有逃亡國外與父母團聚的可能,故無法以交保替代羈押。
起訴指出,楊宇晨得知潤寅資金周轉不靈後,便聽依父母指示提領潤寅款項,再由楊女的外遇對象王威程協助存放贓款;去年5月24日,王男前往銀行開立保管箱,隔日再陪同楊女將贓款600萬元現金放進保管箱。
同年9月20日,楊宇晨在王威程陪同下準備搭機前往東南亞,遭攔下逮捕,檢調隨後在楊女的手機內發現保管箱照片,成功找到保管箱,並查扣不法贓款600萬餘元。
檢方認為,楊宇晨在台為父母善後,楊女陸續將潤寅旗下各個帳戶以匯款、提領現金等方式,領出2500萬餘元,剩餘600萬餘元遭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