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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越宏告檢察官林達開庭 反遭檢察長林朝松開嗆

前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林朝松(左)聲援檢察官林達(右)。(記者溫于德攝)

前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林朝松(左)聲援檢察官林達(右)。(記者溫于德攝)

2020/02/26 11:2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不滿檢察官林達受訪時以「施壓」二字指他意圖影響審判結果對法官施壓,還在媒體受訪時指他就是「幫倒忙的豬隊友」,怒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上午再度開庭,自認被黃越宏羞辱過的前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林朝松也到庭聲援,見黃越宏低聲陳述,他也以台語反嗆:「你是在唸什麼!」

林朝松庭前給媒體一張聲明提到,黃越宏長年假採訪名義出入司法機關乃至首長辦公室,專挑大案在司法界關說。而林達檢察官直言批露黃越宏涉及關說,實屬仗義之詞,卻遭黃越宏反控侵害名譽,殊非事理之平!

黃越宏則在庭內主張,從他擔任司法記者以來,從未向任何一位司法官說過他手上有對你不利的證據,且因他不是刑事偵辦案件單位,採訪重點在於審理程序是否合法。

黃越宏接著說,當時他採訪幸福人壽案的重點在於法官江俊彥的程序問題,是江俊彥抱怨幸福人壽案的工作量很大、很累、壓力很大,他才附和回答,你辦這種大案,確實大家都矚目等語,你的言行一定要格外小心。

黃越宏也說,他當時收到的兩則檢舉新聞,一是幸福人壽案程序不公,另一則是江俊彥從來不家班,每月卻領加班費;他當下已決定只採訪程序不公部分,但現在他很後悔未堅持要求北院就江俊彥領加班費部分作筆錄,否則江俊彥就不會在作證時作偽證。

輪到林達時表示,黃越宏當庭一直在講江俊彥作偽證,那就請另案對江俊彥提告,且黃越宏在司法界的風評,就是會施壓關說司法,而林朝松也可以證明黃越宏就是一個會關說司法的人,故當庭聲請詢問。

林達接著告訴黃越宏,要身為被告的他同意撤告可以,但條件有3:一是從此不再發行法治時報,二是不再就個案聯絡司法官員,三是不再未經任何通報擅闖司法官辦公室。

法官認為,林朝松與本案院無關,無調查必要,庭末諭知全案下月18日下午5時宣判。(12:12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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