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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自拍裸照傳給前男友觀賞 分手後他威脅散佈裸照

示意圖。

示意圖。

2020/02/20 13:0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蘇姓男子與鍾姓女子深情交往2年9月後分手,蘇男見無法挽回,竟以LINE傳送兩人熱戀時鍾拍給他看的裸照,要脅鍾必須與現任男友分手,否則要將裸照散佈給他人觀賞,並嗆「妳分手我就會停止這一切」,鍾女哭訴「我被你逼瘋了」怒告蘇男,但他否認犯行,一審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蘇7月徒刑,蘇上訴認罪,並賠償鍾女達成和解,高等法院今改判蘇7月徒刑、緩刑2年。

判決指出,蘇男與鍾女於2016年1月交往,至2018年10月分手,交往期間,鍾女曾應蘇男要求,自拍多張裸照並以LINE傳給蘇觀賞以慰藉其相思之情。

不料,兩人分手後,鍾女另結交男友,蘇男要求復合不成,去年1月,竟以LINE傳送鍾女先前的裸照給她,恐嚇稱,若鍾女不和現任男友分手,他就將蘇女裸照傳送給他人或分享出去,並嗆「晚上6點前給我個答案」。

不久,蘇男又傳LINE追問:「妳分手了嗎」、「妳分手我會停止這一切」、「晚上12點會非常精彩」,鍾女幾乎精神崩潰,質問蘇:「所以你現在就是拿照片來威脅我是嗎?」、「你威脅我的用意何在?」,蘇不滿口氣說「我就是不要妳和他在一起。鍾女鼓起勇氣將LINE對話截圖20張,對蘇提告,檢方依恐嚇危安罪起訴蘇。

蘇應訊坦承曾收受鍾女的裸照,但否認有恐嚇行為,辯稱恐嚇的人不是他,分手後他都未和鍾女聯絡過。

新竹地院傳喚鍾女出庭,她指稱只有傳裸照給蘇,她連這些裸照都已刪除,並稱她曾借貸50萬元給蘇,分手後均未要求蘇還錢,沒想到蘇竟用交往時拍的裸照來威脅她,斥責蘇說「你知不知道我快被你逼瘋了!」

新竹地院審理認為,從鍾女、蘇男間的LINE對話紀錄擷圖、語音通話內容,可證明因蘇要散佈她的裸照,使得她陷入極度恐懼,加上蘇否認犯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蘇7月徒刑。

蘇上訴後認罪,並和鍾女達成和解,高等法院認定蘇已有悔意,應無再犯之虞,今判蘇7月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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