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文涉誹謗被陳菊求償百萬 女韓粉出庭應戰︰有人刻意針對我
2020/02/17 14:0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楊姓女韓粉在臉書轉貼文章遭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自訴妨害名譽,被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拘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已上訴二審。民事部分,楊女遭求償100萬元並公開道歉,台北地院上午二度開庭,楊女自認有人刻意針對她,害她挨告。
全案源於楊姓韓粉去年8月赴法國巴黎旅遊時,在臉書上分享陳菊貪污500億元、並提供5億元作為蔡英文競選之用等相關文章;楊女被告曾上臉書討饒,但未被接受。
全案今傳楊姓韓粉女兒作證指出,母親給她看貼文時她們母女在巴黎遊玩,她認為內容未經證實,故要母親趕快刪除貼文,母親因為相信她的話便刪除,但她沒問過母親是否有查證,母親則是臉書「韓國瑜粉絲後援會」一員。
陳菊律師游琦俊認為,證人是楊姓被告的女兒,證言有維護母親情形且不實,況且本件爭點在於貼文前是否盡到查證義務,楊女只需上網搜尋便可知道,故楊女顯然沒有盡到查證義務。
楊姓韓粉時辯稱,她當下只看部份文章便覺得好笑又有可能發生,加上她是高雄在地人所以轉發,且民進黨在高雄執政20、30年,不管高雄氣爆或太陽花學運,都沒人敢議論,因為民進黨勢力太大,大家只敢私下討論。
楊女接著說,女兒後來跟她說文章內容未經證實,不可刊登,她便立刻刪除,且她本來就會轉載勵志、政治等好玩或有意義的文章;此外,轉載的文章出現在個人臉書14分鐘就被她刪掉,沒人按讚、留言、轉發,後來卻出現截圖,顯然有人刻意針對她。
法官庭末諭知全案下月16上午9時30分宣判。
媒體庭後詢問「是否因為原文有道理便轉發?」楊女躲在親友身後拒訪,親友則拿出1張印有國旗的貼紙頻喊「愛國家」,最終在法警協助離開法院。